■文/正版加菲猫

我这次出行时在德惠呆了半天,又在长春呆了两天,最后今天下午在长春火车站乘坐了吉林发往沈阳的 T548 次列车回到了沈阳。在长春火车站里,有一件事让我觉得非常地不爽,不吐不快。

我这次回沈时,我的妈妈执意要送我上车。我们两人很早就来到了火车站,所以就一直在候车大厅等着。候车大厅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能遇到,包括两名乞者。这两个人不像是在准备搭乘火车,而像是火车站的“常年定居者”。其中一个人的腿脚好像落了残疾。他拄了一个木棍,走路一瘸一拐的。

我并不是同时遇到了这两个人,但是他们的境遇却极为的相似。两人都是向等车的旅客们展示以近乎于——甚至说就是——哀求的话语与动作,以便讨得几角钱。但是这看起来很下贱的举动却收效甚微,因为几乎没有人买账。这种场景本已见怪不怪,但是有一个细节却让我觉得非常地不可理喻。

在同一个候车室里,有一个在等候另外一辆特快进站的男子。此人留着分头、身着名牌休闲衣裤、腕上戴着“锃光瓦亮”的表、手里拿着皮包,颇有气势,仿似一位地方要员。可当那位腿脚有问题的乞者走到他面前伸过手不住点头哈腰时,本就翘着二郎腿的他嘴一抿、手掌朝前一摇。待那名乞者走远,他的嘴又是一抿,并不住摇头,似乎颇为这名乞者感到可怜。

这就是中国的精英怜悯穷人所独有的方式?这句话偏颇异常,但是我却非要这么说不可。

我在各种网络论坛上常看到所谓“XXXX年年度十大图片”的帖子。在这种帖子里,占头角的往往是那些记录山区穷苦人民生活的照片。——这种图片是最能“打动”看帖者的。人们看到这种图片后,往往感慨万千,心存恻隐。不过我们身边的穷人也有很多,可我们都为这些人作过了什么?哪怕是给他们1角钱或是一个矿泉水瓶?帮助穷人是要靠行动的、哪怕是点滴的行动,而决不是靠表态空谈。

突然想起孟珂的《鱼我所欲也》这篇文章。里面说对于足以维持生存的食物,“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其人不屑也”。我认为这句话若在当今这个“语境”下完全就是与“何不食肉糜”虽意思相反可性质都极为相似的荒唐论调!毕竟每个人都是有求生之欲望的。

可是我们究竟该如何怜悯穷人?这不是一道思想品德试题,我想得到的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答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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